1月6日下午,重案组37号探员来到这家食品公司,进入大门后,整个厂区内分为加工车间、冷藏室等。公司人员聂某拎着两袋没有任何标识的“驴肉”将探员带进办公室。“这两袋就是猪肉做的。”聂某还提醒探员,猪肉买回去之后,最好是切碎了夹火烧用,不要拼盘卖,拼盘最好还是用驴肉、骡子肉、马肉那种。
最终,经民警和调解员讲解法律知识,并阐明清楚此事的利害关系,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各自的错误,对各自的不当行为向对方赔礼道歉。因此经调解,罗某自愿赔偿郑某各项损失共计13000元,郑某及监护人表示不再追究罗某的法律责任,双方承诺以后不会因此事再发生任何纠纷。
《韩国大幅强化入境检疫 以防变异新冠病毒输入境内》关于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构成自首、被害人有长期家暴行为、杨女士自愿认罪认罚情节,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意见,经查,杨女士案发后微信联系儿子,表示要到公安机关自首,和儿子见面后明知儿子报警而等待公安机关抓捕,到案后如实供述,依法成立自首。




